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規〔2025〕1號)、《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考核招聘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員的通知》(成人社發〔2023〕7號)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3名。此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實行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以及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應聘考生須在報名時提供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
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資格審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應聘考生報考時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82號)有關要求執行。
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關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程序,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蒲江縣衛生健康局、蒲江縣緊密型醫療健康共同體2025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6.委培生、在編在職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單位、工作單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其他政策法規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7.按國家和我省規定的尚處于最低服務期和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截止時間2025年10月17日);
8.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單位、崗位和人數
招聘單位、崗位和人數詳見《蒲江縣衛生健康局、蒲江縣緊密型醫療健康共同體2025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不設網上報名,由蒲江縣衛生健康局在規定的時間內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初審。
(一)現場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9:00-12:00,13:00-17:00。
報名地點:蒲江縣衛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蒲江縣匯源街62號二樓)。
(二)報名方式
報名時填寫《蒲江縣衛生健康局、蒲江縣緊密型醫療健康共同體2025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同時提供《教育部學歷證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高等教育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位證、規培合格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執外國文憑者,須同時提供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各一份;
2.在編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原件;
3.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4.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需要提供工作單位繳納社保憑證;
5.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料。
(三)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及應聘資格條件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資格初審。
由蒲江縣衛生健康局和用人單位現場根據應聘人員填寫的《蒲江縣衛生健康局、蒲江縣緊密型醫療健康共同體2025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及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初審。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對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規違紀、材料不齊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隨時取消報考資格。
(五)領取面試通知書
報名合格的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規定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及地點由蒲江縣衛生健康局在面試前通過電話或短信的形式通知應聘人員本人,請應聘人員保持電話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考核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二)面試時間及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三)開考比例。報名合格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方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崗位取消公告通過蒲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ujiang.gov.cn/)政務公開人事招考欄公布,并在領取面試通知書前通過電話或短信形式通知應聘人員本人。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低于規定3:1開考比例,面試正常進行。
(四)公布面試成績、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面試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通過蒲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ujiang.gov.cn/)政務公開人事招考欄公布。
本次考核招聘的合格分數線為75分,面試成績(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未達到75分者,不得進入下一步程序。
六、體檢
依據崗位招聘人數,在達到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若面試成績相同,則以所有考官給出的面試總分確定名次;成績仍相同,則進行加試,加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由蒲江縣衛生健康局組織,在蒲江縣衛生健康局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的三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在蒲江縣衛生健康局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應聘人員的聘用資格。因此出現的崗位空額,在該招聘崗位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執行。因個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額,在該招聘崗位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本次招聘的擬聘人員,并通過蒲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ujiang.gov.cn/)政務公開人事招考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經蒲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辦理有關手續。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因此出現的崗位空額,在該招聘崗位達到考核合格分數線人員中,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九、報到及聘用
(一)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應聘人員,由蒲江縣衛生健康局報蒲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
(三)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上班。未經招聘主管部門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此產生的崗位空額,不再遞補。
(四)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經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現行政策執行。
(五)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員,在蒲江縣服務最低年限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未滿規定服務年限,不予辦理調離本縣的手續和出具同意報考本縣以外機關事業單位的證明。
十、紀律和監督
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川人社規〔2024〕3號)等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為保證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監督舉報電話:中共蒲江縣紀委監委派駐蒲江縣衛健局紀檢監察組,02888554533。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蒲江縣衛生健康局解釋。
十二、特別提示
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蒲江縣衛生健康局在蒲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ujiang.gov.cn/)政務公開人事招考欄公告。因應聘人員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考核、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問詢應聘報名條件、資格審查、考試規則等相關問題,請咨詢蒲江縣衛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聯系電話:028-88554516。
請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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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縣衛生健康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