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高效推進我縣勞動監察工作,報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勞動監察輔助工作人員(臨時聘用),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2名勞動監察輔助工作人員(臨時聘用)。崗位詳細情況見附件《崗位表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詳細情況見《崗位表》。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符合相應崗位的體檢標準。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擬報考崗位“學歷或學位”和“專業條件要求”(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條件)等欄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要求應分別同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行負責。
(4)報考人員的年齡、資格、條件等要求,計算時間截止2025年12月24日(按管理權限認定的辭職、辭聘、解聘等時間在2025年12月24日前的為非在編在職人員)。
(5)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前提下,職業院校(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分別對應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大學專科的崗位。
(6)其他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在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內的。
(4)現役軍人。
(5)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其他政策法規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6)國家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三、報名、資格審查等相關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由考生本人到報名點進行現場報名,不得代報。
(一)報名時間:2025年12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二)報名地點: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樓綜合股(普格縣普基鎮新建北路265號)。
(三)報名要求及手續:
1、請報考者認真閱讀本公告,了解相關要求。
2、不按報名要求報名的,直接取消考試資格。
3、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遺失的,需出具戶籍證明原件;
(3)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含學信網上打印的電子注冊備案表),報考崗位要求具備其它資格證書的,必須同時出具原件和復印件;
(4)《普格縣勞動監察輔助工作人員(臨時聘用)報名資格審查表》(請認真填寫各項內容,填寫必須字跡工整、清楚,并由本人在承諾欄簽名),并留下方便聯系的地址和電話號碼,誤填信息的責任自負。
(應聘者應將以上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
(四)資格審查:由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五)考試:
本次考試只采取筆試方式進行。
1、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綜合知識》卷面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見筆試準考證),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體檢人員。
2、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
(六)筆試后成績公布
筆試完成后3個工作日內在普格縣公告欄及普格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gx.gov.cn)公布所有考生筆試成績名單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和體檢公告。
五、體檢(尿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擬進入體檢人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則進行面試加試,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進入體檢人員。
(一)進入體檢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因體檢不合格、考生自動放棄等出現的空額,按程序依次遞補1次。
(二)體檢時間、地點。體檢、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標準。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體檢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同時進行吸食毒品尿液檢驗。
等相關規定執行。
(四)復檢。初次體檢(尿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尿檢)結果7日內書面申請復檢一次,體檢(尿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在原體檢機構進行)。復檢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考核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等額進入考察,考察由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考察重點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七、公示、聘用
對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參加普格縣人社局組織的崗前培訓,培訓合格者進入2個月的試用期,試用合格的辦理聘用手續。
八、簽訂合同和崗位分配
簽訂勞動合同,服從用人單位分配。
九、待遇
按普格縣財政撥款臨時聘用人員工資標準執行。
十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實行信息、程序、結果的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 - 4776378
監督電話:
普格縣紀委、監察局 0834 - 477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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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