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和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安排部署,現將我縣2025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在劍閣縣行政轄區的中國公民。
全日制2025屆應屆畢業生、在讀研究生和在讀專升本學生(以已畢業學歷申請認定),請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認定。
二、認定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能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無犯罪記錄。
(二)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考試合格證及職業能力證書
取得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
(四)普通話要求
申請認定初中教師資格,其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申請認定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其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五)體檢要求
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按規定流程和體檢標準,在二級乙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結論為合格。
三、認定機構
我縣負責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咨詢電話:0839—6602504);廣元市教育局負責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咨詢電話:0839—5572123)。
四、認定流程
(一)網上申報
2025年我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分兩次進行。上半年認定時間為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7月25日,下半年認定時間為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12月26日。
1.申報時間(如遇特殊情況另行公告)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1日上午8:00至5月6日下午6: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3日上午8:00至6月20日下午6:00;
下半年:9月11日上午8:00至10月15日下午6:00。
2.申報網址
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
(二)體格檢查
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人員(自行下載體檢表,自備1張兩寸照片),在網報審核合格后到二級乙等及以上醫院(不限地區)進行體檢,體檢結果(需字跡清楚,完成所有規定體檢項目,結論明確,并加蓋醫院行政公章)由縣教育局統一收回存檔。
注意:體檢前須空腹,體檢時應攜帶《四川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自行下載打印。)
(三)現場確認
1.時間和地點。
上半年第一批次: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上半年第二批次: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下半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4:00)到劍閣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下寺鎮龍江大道22號劍門大廈裙樓二樓)教育局窗口進行現場確認。
2.所需材料
(1)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學歷證書(認定系統能驗證的可不提交,系統未核驗通過的,大陸高校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特別提示:建議申請人提前登錄學信網進行學歷驗證,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大廳(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以免影響認定。
(3)《四川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附體檢報告。
(4)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認定系統能驗證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6)戶籍證明或居住證明(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港澳臺居民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臺灣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特別提示:以上申請材料除體檢表和體檢報告、證件照收取原件外,其余材料均核原件收復印件(報名系統核驗通過的材料可不提交)。
(四)認定和領取證書
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于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次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不含法定節假日)作出是否認定通過的結論,并通知認定通過者領取證書時間和地點。
五、其他事項
(一)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本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三)根據規定,申請人每年只允許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四)對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有性侵違法犯罪記錄的申請人,不予認定教師資格。
劍閣縣教育局
2025年3月24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