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 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 中共四川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川人社規〔2024〕3號)等相關文件要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批準,我區部分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引才1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攀西人才網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仁和區公眾信息網www.screnhe.gov.cn發布)。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及名額詳見《2025年攀枝花仁和區事業單位秋季引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
二、引才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應往屆畢業生。
(二)報名條件
1.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崗位所需的知識、技能及工作能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具體條件
(1)202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應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因受特殊因素影響延遲發證的,以該生就讀學校官方發布的領取畢業證時間為準);2026年應屆留學回國人員必須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等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資格審查結束前取得并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執業)資格證等證書。
一般專業技術崗位要求年齡38周歲及以下(即1986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可放寬到43周歲及以下(即1981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即1979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可放寬到50周歲及以下(即1974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及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崗位,詳見《崗位表》。
(3)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崗位表》。報考者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須與《崗位表》中相應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要求一致。對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報考人員,在校期間取得國家教育部門承認且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核驗的雙學位證書、第二學士學位證書的,可依據雙學位證書、第二學士學位證書注明的專業報考。如有以下特殊情況之一的,經審核通過后可報考:
①報考者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專業更名導致所學專業與招聘專業名稱不同,但確屬同一專業的(由報考者自行提供證明材料);
②留學人員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但與招聘專業學習內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報考者須提供國內相關高校開具的一致性證明);
③報考者因所在院校開設專業名稱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名稱不一致,但經所在院校書面證明確屬同一專業的。
(4)報考者如系機關事業單位非試用期內或服務期已滿的在職在編工作人員,需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書面同意。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3.其他要求
報考者應符合有關回避規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4.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黨(團、軍)籍的。
(3)在行政事業單位辭退(解聘)不滿五年的。
(4)尚處于試用期內或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26日)。
(5)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6)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
(7)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
(8)在讀的非2026年應屆畢業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9)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明確的、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0)人事(學籍)檔案有學歷、經歷、年齡等造假情形的。
(11)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或招聘過程中有嚴重舞弊行為或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
(12)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3)應征入伍的公民拒絕、逃避征召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
(14)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的。
(1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引才方式
本次引才采取公開考核(綜合能力筆試+面試考核)方式進行。
整個引才工作貫穿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擬聘用公示、聘用、試用期管理等環節,任一環節出現報考者提交相應資料或信息與實際不符,故意隱報、瞞報、錯報、漏報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四、引才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及方法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請報考者登錄“2025年攀枝花市事業單位秋季引才報名平臺”(網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special/pzh202509/),進入網絡報名入口,選擇相關單位和崗位并根據提示填寫報名信息,同時根據崗位要求提交《2025年攀枝花市仁和區事業單位秋季引才報名信息表》(附件2)、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資格證、工作經歷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料電子版(原件掃描)進行報名。報考者如系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非試用期內或服務期已滿的),需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書面同意報考材料。報考者如系“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需提供服務期內的年度考核材料1份、歷年服務協議(原件掃描)。
2.報名時間
2025年9月26日8時至10月27日18時。
(二)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
1.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攀枝花市仁和區衛生健康局通過報名平臺對報考者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請報考者及時登錄報名平臺關注審核狀態。
2.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3.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可在報名時間截止前根據審核意見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報名或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審查合格者,不能再報其他崗位。
每位考生限報一個事業單位崗位。
(三)考核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區委組織部、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攀枝花市仁和區衛生健康局按照“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和“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結合招聘崗位條件和單位實際,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明確考核方式、內容、時間及地點等,并組織實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方案以適當方式公布并及時告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核工作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
1.開考比例
引才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原則上不低于3:1,如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2.考核形式
考試總成績=綜合能力筆試成績×40%+面試考核成績×60%。
綜合能力筆試:滿分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思想政治知識、時事知識、科學技術常識、安全應急知識、國情省情常識等綜合素質,衛生專業技術崗位還需測試醫學綜合知識。
面試考核:滿分100分,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考核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知識結構、專業素養、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等方面的情況。
3.考核結果運用
(1)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意向人選,如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試總成績相同的,由考核組統籌組織加試,擇優等額確定意向人選。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區委組織部、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根據考核難易程度、崗位要求等,確定考試總成績的最低分數線,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人員不得進入招聘下一個環節。
(2)引才崗位意向人選自動放棄的,在同一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4.考核結果公示
考核結束后,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及時在原招聘公告發布平臺上公示相應崗位考核人員成績及排名,公示時間3天。
(四)體檢
在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局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其中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招錄職位,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除按規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用人單位或體檢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不合格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因報考者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崗位符合條件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和程序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個人誠信、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健康)、學習和工作表現、生活作風、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行情況以及是否存在需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組應查閱考生的干部(人事)檔案,查詢個人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用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做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現不符合要求,表現、評價較差,心理偏激以及嚴重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資格。
對考察中取消聘用資格以及通過考察的報考者在公示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崗位符合條件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擬聘用公示
經考核、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在原招聘公告發布平臺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問題反映經查實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對有問題反映,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核查清楚后視結果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取消聘用資格或公示期間、公示結束后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可在符合條件人員中依次遞補。
(七)聘用
1.經考核、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
2.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上編、崗位聘用、工資等人事手續。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經審核確認后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3.通過考核招聘方式進入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實行服務期管理,在仁和區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中:鄉鎮事業單位招聘的工作人員,在仁和區鄉鎮服務期不少于5年),服務期限未滿的,一律不得流動。有特殊服務期約定的按特殊服務期約定執行。
4.引進的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按規定設置專業技術特設崗位,特設崗位人員比照本單位同類、同職務(崗位)等級人員聘用,不受單位崗位總量、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
(八)試用期管理
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由聘用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攀枝花市仁和區事業單位試用期管理相關規定進行管理考核。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秋季引才工作接受攀枝花市仁和區紀委監委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如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試相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六、特別提示
(一)請報考者確保通訊信息準確、通訊暢通,通訊信息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因報考者自身原因導致無法接收相關信息的,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監督舉報電話: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區紀委監委:0812-3989598
咨詢電話: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區委組織部:0812-2912709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812-2910192
攀枝花市仁和區衛生健康局:0812-2903210
(工作日8:30-12:00,15:00-18:30)。
網上報名技術服務電話:400-020-1616
(工作日9:00-12:00,13:00-18:00)。
附件:1.2025年攀枝花市仁和區事業單位秋季引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xls
2.2025年攀枝花市仁和區事業單位秋季引才報名信息表.doc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區委組織部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攀枝花市仁和區衛生健康局
2025年9月23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