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經研究,擬在全縣農村在編在職教師中公開考試選調144名教師到城區部分直屬學校、敘永鎮學校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及范圍
教研員選調范圍為敘永縣中小學在編在職教師,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獲得縣級及以上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師、知名教師、學科帶頭人稱號;中學、中心校、九年制學校中層及以上干部(含支委委員);對應學科教研組長、備課組長。高中教師選調范圍為敘永縣農村高、初中學校在編在職教師。初中教師選調范圍為敘永縣農村中小學校在編在職教師。小學教師選調范圍為敘永縣農村小學在編在職教師。幼兒園教師選調范圍為敘永縣農村中小學、幼兒園在編在職教師。財務人員選調范圍為敘永縣農村中小學在編在職人員。
二、選調崗位及數量
選調崗位及數量詳見附件。
三、選調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愛崗敬業,刻苦鉆研業務,具有履行崗位所需的教育理論水平和教學能力,教學基本功扎實,教學效果好。其中,教研員還應具備良好教育教學管理與研究能力,教育教學成績突出、有較強的學科專業素養。
4.教研員應具備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相應的教師資格;高中學校教師應具備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現任教學科和專業同時對口、具有高中教師資格;初中學校教師應具備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小學教師應具備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以上學歷、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應具備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以上學歷、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財務人員應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所有崗位均要求所學專業或所教學科對口(其中藝體、信息技術、財務人員、幼兒園教師、中學教研員崗位必須專業對口)。其中:學歷以畢業證書記載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執(職)業資格、職稱資格以實際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
5.農村中、小學(幼兒園)在編在職教師應聘用在農村公辦學校擔任教育教學工作滿五年及以上(2019年9月1日前入編聘用),近三年年度考核、師德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報考教研員職位應具備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6.教研員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8年4月28日以后出生);中、小學教師、財務人員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3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幼兒園教師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8年4月28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
7.應當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明確的相關回避規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報考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5.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一人只能選報一個學校的一個崗位,學校或學科間不得兼報。
資格審查由縣教育體育局負責,主要圍繞報考條件(含專業、學歷、年齡、執(職)業資格、職稱資格、工作經歷及其他條件)進行。報考者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書、證明原件的,責任自負,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進入下一選調環節。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選調資格。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
2024年4月28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
縣教育體育局人事師培股(地址:敘永縣敘永鎮環城中路盛世華都寫字樓四層)。
(三)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含第一學歷和現有學歷)、執(職)業資格、職稱資格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3.崗位要求的獲獎證書或榮譽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親筆簽名,經所在學校審核同意,簽注明確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的《敘永縣2024年公開考試選調中小學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
5.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證明(工作經歷年限時間計算截止2024年8月31日)和近3年年度考核、師德考核等次證明(須加蓋單位鮮章)。
6.進入事業單位的身份佐證材料(政策性安置文件或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介紹信、占編聘用文件等)。
7.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五、考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知識、基礎教育新課程改革、教學技能、“五育”融合、“五項”管理、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以及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等內容。
2.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筆試時間:2024年5月12日(星期日)14:30—16:00。
4.筆試地點:見《準考證》(2024年5月12日9:00—11:00到縣教育體育局人事師培股領取《準考證》,考試時帶有效身份證、準考證等證件方能參考)。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擬選調崗位人數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因筆試缺考等原因產生面試人數達不到該崗位選調人數2倍,該崗位所有人員一并進入面試)。筆試缺考、筆試成績為零分者、在筆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筆試成績或考試資格者均不能進入面試。
2.面試采取定時備課、無學生上課的方式進行。
(1)備課:應試教師在上課前65分鐘到準備室領取課題進行封閉定時備課,備課時間60分鐘。
(2)上課:應試教師按備課內容上課。實行無學生上課,上課時間為15分鐘。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形不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80分,低于80分者不能進入下一步選調程序。
3.面試時間安排:面試將于2024年5月中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業績加分
應試人員按照以下加分項目和加分條件,憑獲獎文件(證書)等依據進行業績加分。
1.評優加分:2019年以來獲各級黨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的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知名教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按國家、省、市、縣級分別加3分、2分、1分、0.5分。
2.課堂競賽加分:2019年以來在全國、省、市、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各類賽課活動中,獲得三等獎及其以上者,分別加3分、2分、1分、0.5分。
3.教育科研加分:2019年以來主研課題獲省級以上政府表彰教學成果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分;獲市級以上政府表彰教學成果一等獎加2分、二等獎加1.5分、三等獎加1分;獲縣政府表彰教學成果一等獎加1.5分、二等獎加1分、三等獎加0.5分。
以上三項加分項目可以累計,在同一加分項目中只取最高的一次獎項進行加分。
(四)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業績加分。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擬選調崗位人數依次等額確定擬調人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照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筆試成績仍然并列的,則根據本人加分數值高低確定排序,所有成績都并列的,再次組織面試進行篩選),并在敘永教育和體育局公示欄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2.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公示期滿后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其專業技術職務與崗位聘任,根據聘用學校的崗位情況,按現行崗位設置管理相關政策和學校聘任辦法辦理。
3.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一經公示后,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七、相關要求
為確保選調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選調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必須嚴格執行相關工作紀律。
(一)選調工作實行回避制度。遵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明確的相關回避規定。
(二)選調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嚴禁弄虛作假。對于在任何環節中發現應聘教師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均要取消其報考或選調資格,且后果由應聘教師本人自負。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規定嚴肅處理。
(四)所有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調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限到所報學校報到,無條件服從學校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調動。
本公告由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830—6222240
監督舉報:0830—6234179
0830—62239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