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規〔2025〕1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彭州市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14名工作人員。本次公開招聘進入事業單位的為編制內正式工作人員,招聘的工作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詳見附件)的2025年12月31日前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應聘人員須在資格審查原件校驗時提供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
高校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名稱與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所在高校對其所學專業的認定證明。如國(境)外學習期間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相關高校或省及以上相關科研機構對其在外高校所學專業的第三方認證,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可視為專業資格條件合格。
二、應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2025年下半年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14名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其他政策法規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7.按國家和我省規定的尚處于最低服務期和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截止時間2025年10月22日);
8.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2025年下半年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14名工作人員崗位表》等信息。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25年10月22日09:00至10月31日17:00。
網上報名入口:關注“彭州人社局”微信公眾號,進入“招聘報名”欄-“報名入口”或掃描下方二維碼進入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應在網上報名時限內報名,在線填報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電子標準照、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等個人證明材料電子檔。
(二)資格初審
本次公招報名,不進行網上資格審查,網上報名通過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應聘人員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招考主管部門負責的面試原件校驗、考察中的復核和審核聘用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三)崗位調整
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不低于3∶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整或取消招聘崗位情況將于11月5日前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四)打印報名表、筆試通知書
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應于2025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24:00在報名微信公眾號打印本人筆試通知書(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報名表》一份,供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
考核當天,應聘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按筆試通知書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考核。逾期未打印筆試通知書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四、考核
考核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專業知識和技能、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與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與情緒穩定性、職業溝通與合作能力以及舉止儀表等。
筆試成績只作為進入面試的依據,不計入考核成績。面試成績即為考核最終成績。滿分為100分,考核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一)筆試
1.筆試時間暫定2025年11月15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筆試通知書》)。
2.科目名稱:《綜合能力測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3.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可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人事考試欄目查詢筆試成績。缺考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筆試成績只作為進入面試的依據,不計入考核成績。
(二)資格審查原件校驗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5∶1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參加筆試初篩有成績且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考核環節。相關事宜將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engzhou.gov.cn)公布。
資格審查須由本人提交如下資料:
(1)《報名表》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1份(校驗原件,收取復印件),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學校有關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專業、畢業時間等情況的證明材料各1份;
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者,將隨時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資格審查原件校驗合格者進入面試。資格審查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原件校驗的,不能進入面試,由此產生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一次。
(三)面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5分,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1.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即為考核最終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4.其他事項:
未在規定時間內到場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如因面試資格審查、考生放棄或缺考出現空缺而造成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低于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面試工作結束后,由招考主管部門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engzhou.gov.cn)、成都人事考試網(鏈接)公告面試人員的考核成績,并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
五、體檢
各招聘崗位在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考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核成績相同的,政策規定同等條件下優先的人員確定為體檢人選,其他應聘人員按學歷層次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由招考主管部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三次。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招考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文件規定執行。因個人原因導致招考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個人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三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考主管部門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engzhou.gov.cn)、成都人事考試網(鏈接)公示,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和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院校、專業、考核成績、崗位排名、體檢考察結論和監督舉報電話。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證屬實、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三次。
八、聘用及報到
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人員管理及薪酬待遇
1.本次公開招聘進入事業單位的為編制內正式工作人員,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內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享受國家現行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人員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
3.本次招聘的事業人員在我市服務時間須不低于3年。服務期未滿3年不得調離彭州市。
4.本次招聘在彭州市人才服務中心的事業人員由組織編制人事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擬聘人員所學專業,統籌安排至我市市級部門、產業園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
十、紀律和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川人社規〔2024〕3號)等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為保證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監督與舉報電話:
彭州市紀委監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028-83872788 。
應聘人員問詢應聘報名條件、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等相關問題請撥打028—83883505、028-83886260電話咨詢。
十一、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二)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者,一律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三)應聘人員應及時查閱相關信息,因應聘人員不主動關注招聘網站信息導致未能參加招聘各項程序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附件:2025年下半年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14名工作人員崗位表
中共彭州市委組織部 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0月11日
文章來源:http://www.pengzhou.gov.cn/pzs/c111435/2025-10/11/content_03badb261013454fb6ca48d7a4b52e9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