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5年第一次公開招聘交通輔警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jù)《省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經(jīng)南充市人民批準,南充市公安局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27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01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政審考察相結(jié)合的方式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jié)果三公開制度。 02招聘人數(shù) 本次計劃招聘交通輔警27名(限男性)。 03用工形式 聘用合同制用工。 04招聘崗位 交警支隊勤務崗25名、大車駕駛崗2名。 05工作地點 南充市公安局交通支隊。 06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職位條件 (1)勤務崗年滿18周歲、不超過30周歲(1995年4月21日至2007年4月21日期間出生),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身高170cm及以上,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zhì); (2)大車駕駛崗年滿25周歲、不超過40周歲(2000年4月21日至1985年4月21日期間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B1及以上準駕車型駕駛資質(zhì)、且駕齡5年以上,身高168cm及以上,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zhì); 4.南充范圍內(nèi)在職輔警和交警支隊各直屬大隊自聘人員報考的,需提供現(xiàn)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條件 1.烈士或者因公犧牲人民警察、輔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5.交警支隊各直屬大隊自聘人員; 6.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zhì)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 3.被追究刑事責任或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或曾被司法拘留的; 4.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擅自離職、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5.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7.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07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必須本人攜帶全部報名材料前往報名地點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考生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了解報名時間、報名地點、招聘條件等信息,如實填寫《南充市公安局輔警招聘報名信息表》(附件)的各項內(nèi)容。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最終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1.報名時間:2025年4月21日至4月25日(上午9:20-11:40;下午13:2016:40);2025年4月27日至4月30日(上午9:20-11:40;下午13:2016:40)。 2.報名地點: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順慶區(qū)馬市鋪路139號)正大門門衛(wèi)處,不接受委托他人代理報名。 3.報名資料: (1)《南充市公安局輔警招聘報名信息表》;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照片5張(底色為藍色); (3)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身份證丟失者使用有效期內(nèi)的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4)戶口簿復印件2張(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各1張); (5)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有效期內(nèi)的學信網(wǎng)《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高中學歷不需提供《備案表》); (6)部門出具的近期《個人信用報告》1份(需工作日到銀行辦理); (7)退役士兵需攜帶退役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8)滿足優(yōu)先招聘條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9)其他資質(zhì)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10)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若考生系南充范圍內(nèi)在職輔警或交警支隊各直屬大隊自聘人員)。 (二)考試 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書面通知為準。準考證領取的時間、地點以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政治處通過電話通知為準。 1.筆試。報考人員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準考證進入考場。筆試采取閉卷方式,考試內(nèi)容包含時事政治、法律法規(guī)常識、文字寫作等;筆試時間為90分鐘,正式開考后15分鐘內(nèi)未進入考場的,視為放棄。 2.心理測試。筆試結(jié)束后隨即進行心理素質(zhì)測試,成績分合格與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考試環(huán)節(jié)。 3.面試。勤務崗面試采用現(xiàn)場答辯的方式進行,內(nèi)容包括舉止儀表、語言表達、反應及應變能力、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等;大車駕駛崗參加技術操作測試。 4.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立定跳遠、10米4往返跑、女800米跑、男1000米跑)。 5.成績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體能測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50%+體能測試成績10%。考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三)毒檢 對通過筆試、心理測試和面試的人員進行現(xiàn)場毒檢,檢驗結(jié)果為陽性的不得進入下一考錄環(huán)節(jié)。 (四)體檢 根據(jù)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及名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 體檢時間、地點以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政治處通過電話通知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政審對象,由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政治處負責組織,對政審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和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查。政審對象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可在天府通辦小程序上自行查詢、申領并下載。對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按程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jù)政審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公示時間為5天。舉報者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diào)查線索。 (七)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按《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 08工資待遇 工資標準按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輔警工資方案執(zhí)行,并按規(guī)定繳納五險一金。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間發(fā)放全額基本工資及50%的崗位績效工資。工作期間統(tǒng)一由用工單位按規(guī)定配發(fā)服裝及相關裝備。 09紀律與監(jiān)督 在招聘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人事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舉報監(jiān)督電話:0817-2585651 10其他事項 (一)如無法達到計劃招聘人數(shù),招聘單位可根據(jù)工作需要調(diào)整名額,具體調(diào)整方案以屆時公告為準。 (二)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筆試、心理測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等任一環(huán)節(ji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本次應聘。 (三)考生應保持手機通訊暢通。電話通知事項,工作人員在30分鐘內(nèi)3次電話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視為考生放棄參加本次招聘。 (四)招聘咨詢: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政治處403辦公室,電話:0817-2583927,電話咨詢時段:9:2011:40,13:2016:40。 11本公告由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政治處負責解釋 南充市公安局 202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