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聘用制書記員6名,職位詳見《米易縣人民法院2025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3.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
4.年齡為18至30周歲(1994年11月20日至2007年11月19日期間出生);
5.具有攀枝花市戶籍;
6.掌握速記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具有一定的計算機操作和文字寫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予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檢察院等辭退的;
3.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
4.現役軍人、在讀的非高校應屆畢業生;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依據法律規定終身不得從事法律職業的;
7.有其他不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職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米易縣從事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司法審計、司法拍賣等法律有償服務職業以及在米易縣擔任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或者設立人的職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由米易縣人民法院在攀西人才網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7日。
2.報名地點:米易縣人民法院二樓大廳(米易縣攀蓮鎮河熙路南路6號),聯系電話:08128175676。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接受電話、網絡報名,如委托現場報名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米易縣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1份,報考人員填報信息應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2)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畢業證書(有學位證書的請一并提供)、戶口簿等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照片背后寫報名者姓名)及同版電子照片(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以本人身份證號命名,請自帶U盤以便拷貝)。
(4)加分材料: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未繳納社保證明(注:此項僅2年擇業期內高校畢業生提供)。
5.資格審查:米易縣人民法院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將審查結果通知報名者本人。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程,凡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由報考者承擔相應損失和責任。不能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證明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6.準考證發放:2025年12月1日上午8點30分至下午17點,資格審查通過的報名人員出示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不允許他人代領。
(三)考試
考試分為速錄技能測試、面試。其中:速錄技能測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總成績計算公式:總成績=速錄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1.速錄技能測試
速錄技能測試。電腦文本錄入,指定統一文本錄入,主要考察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的漢字輸入速度和準確率,滿分為100分。
速錄技能測試成績通過米易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公布。考生對成績有異議的,在成績公布后2個工作日內提出查分申請。
2.面試
面試由米易縣人民法院自行組織。
根據速錄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速錄技能測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者語言表達、溝通協調、計劃組織等方面的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現場公布。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加分: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學歷應屆畢業生總成績可加1分,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應屆畢業生總成績可加2分,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學歷應屆畢業生總成績可加3分,獲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總成績可加3分,累計加分不超過6分。
上述的應屆畢業生指:2024、2025年擇業期內應屆畢業生
4.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速錄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速錄技能測試、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四)體檢
根據招聘名額,在參加面試考生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數1∶1的比例(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依然相同,以速錄技能測試成績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體檢工作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人員,從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根據有關考察規定,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已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及名次依次遞補。
(六)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聘人員,在米易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相關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有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通知報到并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制書記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與本單位簽訂2年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正式辦理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員應按通知的時間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在職人員需按用人單位要求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不能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概由本人負責處理;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必須提交處理完畢的書面證明;處理不好的,取消聘用。
五、特別提示
1.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均在米易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上公告,請報考者隨時保持關注。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考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報名時預留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確保預留的聯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有變更的,應主動告知招聘機關。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不參與任何機構舉辦的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速錄技能測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六、紀律與監督
(一)招聘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有關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違規行為。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報考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二)本公告由米易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12-8175676。
附件:1.米易縣人民法院2025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職位表
2.米易縣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
米易縣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19日
來源:https://www.pxrc.com.cn/article/2394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