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普格縣司法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臨時聘用)10名司法輔助人員,現將招聘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報名、考試、體檢、政審等程序和方法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條件
(一)招聘計劃
招聘司法輔助人員10名。其中:普格縣普基、花山、螺髻山、西洛、夾鐵等5個片區中心司法所司法輔助人員各2名。根據報考情況,酌視調劑。
(二)招聘人員工作內容
招聘人員主要輔助基層司法所社區矯正、人民調解、安置幫教、法律服務等相關工作,并完成縣司法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條件
1.具有涼山州戶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具有一定的文字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能熟練操作計算機,熟悉辦公應用軟件;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司法輔助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9年2月26日(含)以后,2006年2月26日(含)前出生;
6.學歷: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7.居住地在崗位所在鄉(鎮)及附近,或愿意自行解決居所的;
8.法律專業或具有文秘寫作、新聞通訊、宣傳等特長(在州級以上報刊發表過作品),網絡維護、計算機等級證書,優先錄取;
9.認可招本聘方式,遵守聘用協議相關約定;
10.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有道德敗壞,參與賭博、偷竊、吸毒等不良行為的;
(6)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7)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8)現役軍人及在讀大學生;
(9)其它不適合從事司法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2024年3月1日(星期五)工作時間(8:30—12:00;14:30—17:30),在普格縣司法局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大樓407室)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在報名現場填寫《普格縣司法局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
2.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進行審核(核原件、收復印件):
(1)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2002年以后大專以上學歷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電子證明注冊備案表》;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張(含電子版);
(4)無犯罪記錄證明、個人征信。
(二)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憑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于2024年3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普格縣司法局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大樓407室)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
考試采取綜合性面試的方式,開考比例不限,資格審查合格者直接進入面試環節。
1.內容:主要考察應聘對象的邏輯思維、組織協調、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滿分為100分。
2.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成績公布:在面試后5個工作日內以張榜和在普格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向考生及社會公布面試成績。
(四)體檢
1.根據考生考試成績,以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前10名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則進行加試。
2.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體檢出有重大傳染疾病或不適宜從事該行業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五)政審
由普格縣司法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人崗相宜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再次進行核對,并作出合格與否的結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六)遞補
對因體檢、政審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對考試、體檢、政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進入2個月的試用期,試用合格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簽訂臨時聘用合同,相關待遇按照普格縣政府臨聘人員工資標準執行,并按國家規定統一購買“五險”。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實行信息、程序、結果的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普格縣司法局辦公室(0834)4775148
監督電話:普格縣紀委監委15282996600
五、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普格縣司法局不收取報名費等任何費用。
2.應聘人員須確保通訊暢通,并隨時關注普格縣司法局發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關信息。因為應聘人員自身原因造成通訊不暢所致后果由本人承擔,普格縣司法局不承擔任何責任。
3.準考證的領取需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是考生參加每一個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4.應聘人員應服從崗位調劑,不能服從調劑的將取消其應聘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5.參加應聘人員,如未與原工作單位未解除勞動關系,按照勞動法規等規定,取消應聘資格,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及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本公告由普格縣司法局負責解釋。
普格縣司法局
2024年2月21日
附件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pgx.gov.cn/zfxxgk/zfxxgknr/tzgg_30945/202402/t20240221_2634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