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樂山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等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井研縣公安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崗位及職責
本次擬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1名);負責協助井研縣公安局開展巡邏防控、安保維穩、執法執勤以及其他勤務活動等工作。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基本報考條件:
寧夏公務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心理條件,符合體檢相關要求。
(二)年齡條件:18至35周歲。
(三)學歷條件:
招聘對象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四)其他條件:
1、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矯正視力不低于4.8。
2023年事業單位招考
2、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色弱;面部無明顯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痕等);軀體無明顯疤痕,無雞胸,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羅圈腿,無嚴重平足(平腳板)、無紋身、駝背;無各種殘疾和其他不適宜從事本崗位職業的疾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
1、本人及家庭成員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因賭博、吸毒、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的,有吸毒史的;
5、曾受過治安處罰、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免于刑事處罰、受過勞動教養的;
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7、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擅自離職,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8、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10、國家規定的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它情形。
(六)優先招聘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下列人員:
1、公安烈士、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三、報名程序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人崗相適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
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三)報名地點
報名地點:井研縣公安局政工監督室1420室報名(地址:井研縣幸福大道3號)。
(四)報名要求
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報名時請提交以下資料:
1、填寫好的《井研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微信公眾號“井研縣公安局”招聘公告內進行下載)。
2、①本人有效身份證、②戶口本、③學歷和學位證書、④退伍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標準照3張;
4、特殊技能者請攜帶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報名時所提交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資格;逾期不交者,視為自動放棄優先招聘條件。
(五)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提供的各類證件、證明材料及所填寫的相關情況必須真實。提供虛假、無效的證件、證明材料和不如實填寫相關情況的,一經核實,取消報考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六)準考證發放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考試當天現場發放《準考證》;報考人員須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和考試費。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
(一)筆試(占總成績25%)
1、時間:2024年3月14日(星期四)早上9時30分至11時30分。
2、地點:井研縣公安局二樓會議室。
3、內容:時事政治、公安基礎知識。
(請適時關注微信公眾號“井研縣公安局”發布的相關信息,便于及時知曉考試變化情況)
(二)體能測試(占總成績25%)
1、時間:另行通知。(時間、地點請關注微信公眾號“井研縣公安局”發布的相關信息。)
2、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集合地點的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3、測試標準:合格與不合格(4項測試項目合格3項為合格)。
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相關規定,共四項:①50米跑,男子≤9.2秒。②立定跳遠,男子≥2.05米。③男子1000米跑,≤4分35秒。④10米×4往返跑,男子≤13.1秒。
(三)面試(占總成績50%)
1、時間:另行通知。
(時間、地點請關注微信公眾號“井研縣公安局”發布的相關信息。)
2、面試內容:主要考察參考人員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組織協調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五、體檢
(一)體檢標準
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二)體檢要求及注意事項
1、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另行通知。
2、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集合地點的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3、所有體檢項目必須在體檢當日內完成,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體檢項目的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4、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的人員自行承擔。
(三)復檢及遞補
吉林事業單位考試
體檢結論由體檢醫院出具并負責解釋。體檢不合格者不再進入下一個環節。
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所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照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本環節遞補一次。
六、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由井研縣公安局組織開展政審;經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可依次遞補。
政審合格人員名單于政審后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在決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體檢、政審合格人員,由井研縣公安局電話通知本人報到。
2、被聘用人員必須按照井研縣公安局通知的時間報到,超過報到時間的,取消聘用資格。
3、被聘用人員,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與井研縣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內或期滿不合格者,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關系。
4、用人單位按國家規定統一購買應由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含養老、醫療、生育、失業、工傷)、住房公積金。
5、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根據工作需要及個人表現,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八、附則
本公告由井研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資料、培訓班、網站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井研縣公安局2024年第一季度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通過“井研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進行發布;下一招聘環節的相關信息均通過“井研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進行發布,請應聘人員時刻關注,因考生未看公告造成失誤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咨詢電話:井研縣公安局(0833-5718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