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眉山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下半年編制內公開考核招聘輔導員實施方案》規定,學校已于2025年11月1日組織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進行了筆試,現將眉山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下半年編制內公開考核招聘輔導員筆試成績排名、面試資格審查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及排名
詳情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參考人員筆試成績和招聘崗位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面試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筆試成績低于60分或筆試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復審)。最后一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因筆試缺考等各種原因產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數達不到該崗位招聘名額3倍的,該崗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2。
三、資格復審時間
2025年11月14日08:3012:00
四、資格復審地點
眉山職業技術學院行政樓一樓會議室(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岷東段5號)。
五、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報名信息表》2份(貼上照片)。(見附件3)
2.準考證。
3.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4.報考者組織關系所在的黨組織出具的政治面貌證明原件1份。
5.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證明原件1份,由從事該工作的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社保繳納證明。
6.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7.學信網學籍驗證報告、學歷驗證報告原件。
8.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等。
其中,幾種特殊報考人員,還須提供以下材料:(1)機關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在編在冊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其中縣級及以下機關事業人員須提供主管部門和同級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委培、定向培養人員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同意報考證明。(2)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應出具教育部相關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3)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相關證書及證明材料的,不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1.資格復審時,須同時進行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結果不向社會公布),通過測試者方能參加面試。
2.心理測試及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以及未通過心理測試、未通過面試資格復審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心理測試和資格復審。
3.所有參加資格復審及遞補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或因聯系電話不暢通導致未按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本公告由眉山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28-38509183
眉山職業技術學院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