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部署,強化農業產業發展人才支撐,推動農業技術煥新與農業經濟提質,根據全省“萬名學子促振興”工作部署,結合得榮縣實際需求,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業技術(經濟)助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況
(一)招聘對象
高校畢業生,應屆高校畢業生、脫貧家庭(含監測對象)高校畢業生優先錄用。
(二)崗位情況
農業農村領域的龍頭企業、產業園區、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3類經營主體提供的農業技術(經濟)助理崗,詳見附件。
(三)工作地點
主要從事農業技術助理、農業項目類助理、基地綜合管理等工作,具體工作地點由各招聘經營主體確定。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2. 熱愛農業農村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擁有用工經營主體需要的專業技能,能夠勝任經營主體提供的崗位需求,愿意投身農業農村工作。
3. 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能適應基層農業工作環境,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與抗壓能力,能夠應對工作中的各種挑戰。
(二)專業條件
根據經營主體提供的崗位需求具體設置,詳見附件。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雙向選擇”的方式。應聘人員根據附件中的崗位信息和自身實際情況,自行評估是否能夠勝任崗位工作,自主聯系經營主體。經營主體根據崗位需求和應聘人員條件,自行對應聘人員進行評估,確定是否符合崗位需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合同簽訂后報縣農牧農村水利和科技局備案,實行人員信息庫動態管理。
四、管理模式與待遇保障
(一)管理主體
按照“誰用人、誰管理”的原則,由經營主體與應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務關系。經營主體負責對招聘人員的日常管理、崗位調配、績效考核、薪酬發放及社會保險繳納等事宜,確保招聘人員能夠充分發揮專業優勢,為農業農村發展貢獻力量。
(二)合同期限
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及以上。合同到期后,經營主體與應聘人員根據工作表現、崗位需求等實際情況,協商確定是否續簽合同,為優秀人才提供長期穩定的發展機會。
(三)崗位待遇
具體薪資待遇由各經營主體根據崗位性質、工作內容、市場行情等因素確定,詳見附件。
五、咨詢方式
應聘人員可直接與經營主體聯系,就工作內容、薪資待遇、崗位要求等事宜進行洽談,經營主體聯系電話詳見附件。如有其他疑問,也可在工作日工作時間內咨詢得榮縣農牧農村水利和科技局,咨詢電話:15884040546。
點擊查看
文章來源:http://www.gzdr.gov.cn/gsgg/article/66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