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縣法律服務業協會
2019年公開選聘專職人民調解員
公告(第四批)
根據工作需要,瀘縣法律服務業協會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專職人民調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職位及名額
專職人民調解員1名,從事訴調對接工作。
二、選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公道正派,廉潔自律,熱心人民調解工作。
2.了解社情民意,熟悉法律法規、政策知識,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一定的群眾工作基礎,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3.具備較熟練掌握辦公軟件運用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年齡為40-65周歲(在1954年9月17日-1979年9月17日期間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用人單位辭退的;
3.曾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4.有其他不適宜擔任人民調解員情形的。
三、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9月25日8:30-12:00。
2.報名地點:瀘縣司法局三樓會議室。聯系電話:0830-8190705。
3.報名方式:報名者應攜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獲獎證書、聘用證書等原件、復印件現場報名。如實、準確填寫《瀘縣法律服務業協會2019年公開選聘專職人民調解員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容,貼一張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報名要求:應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報名信息填寫必須真實、完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聘資格。
(二)面試
參考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于2019年9月25日下午3:30以前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時間為2019年9月25日下午3:30-6:30,面試地點為瀘縣司法局三樓會議室。
(三)考察
根據面試得分高低等額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瀘縣法律服務業協會組織實施,主要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進行全面考察,根據考察情況綜合研判,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因自愿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的缺額,按面試成績高低依次進行等額遞補。
(四)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費用由體檢醫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擔。考生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的缺額,可以按面試成績高低等額遞補1次。
(五)公示
確定擬聘用人員后,由瀘縣法律服務業協會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日。
五、協議簽訂及待遇
聘用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與瀘縣法律服務業協會簽訂協議,具體待遇實行“基本補貼”+“個案補貼”。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符合條件的簽訂正式協議(協議終止期為2020年2月29日),不符合條件的解除協議。
六、其他事項
(一)若報考者系村、社現職干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臨聘人員的,報考前需取得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同意,并提交同意報考證明。
(二)若受聘人員系基層組織或其他單位工作人員的,應當先辭去現任職務、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辭職、解除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本次公開選聘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整個選聘工作由瀘縣紀委監察委派駐縣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進行監督。投訴舉報電話:0830-8132959。
(四)本公告由瀘縣法律服務業協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附件:
瀘縣法律服務業協會
2019年9月17日
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