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沙灣區銅河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和樂山市沙灣區綏山產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是樂山市沙灣區2+N+n體系中的區屬一級國有企業。銅河發展集團下設資源、農旅和建設運營三大板塊,業務范圍涵蓋工程管理服務、資源開發、農業及輔助性活動、旅游開發項目策劃咨詢、礦業權評估服務、供水排水、城市環衛等領域。綏山產投集團下設科創投資、城市服務、供應鏈管理三大板塊,主要開展產業投資、供應鏈貿易、高新技術服務、智慧停車場開發及運營、招商運營服務等綜合性業務。銅河發展集團和綏山產投集團共同助力沙灣經濟社會高效發展,充分發揮科技創新、產業控制、安全支撐的現代國企職能。
為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區屬國企規范、健康、快速發展,結合現有實際情況,經沙灣銅河集團與綏山產投集團研究決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擬面向社會招聘4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所有應聘人員必須在報名時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規定的學歷證明、職稱(執業)資格證等相關證書,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在職員工需提供單位同意參加應聘證明。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以上招聘具體崗位及任職要求詳見《2025年9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參照用人單位相關崗位薪酬待遇執行。
四、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講政治,顧大局,遵規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作風嚴謹,勤奮敬業,團結合作,敢于擔當,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術能力,職業素養優良,執行能力強。
3.有強烈的改革意識和創新精神,熟悉國家相關專業政策法規。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二)任職條件
任職資格及崗位職責詳見附件1,其中年齡計算和證件取得截止日期均為2025年9月1日前。
(三)禁止條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違規正在接受調查、審查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4.曾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被原工作單位辭退或開除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有吸毒史的;
7.違反其他有關規定不適宜報名的。
五、報名時間、方式和要求
(一)報名時間
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16日
(二)報名方式
采用網絡報名方式,應聘者下載《報名表》(附件2)和《個人承諾書》(附件3),按要求填寫完畢后連同相應證件資料一同發送至上述表格中崗位對應電子郵箱。網絡報名電子郵件收件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16日17:00。
(三)報名需提供資料及相關要求
1.所有提交資料放置于同一文件夾內,文件夾命名為應聘者個人姓名+應聘崗位名稱,以壓縮包形式上傳郵件附件。
2.文件夾內每項資料需單獨命名,命名格式:序號+姓名+文件類型,如01張三身份證。文件格式為JPEG、JPG均可,序號按以下類型及其排序為準:
(1)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
(2)《報名表》word版本及手寫簽字掃描件;
(3)《個人承諾書》掃描件。
3.應聘者應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所有報名提交的資料均不予返還,企業承諾對應聘者信息嚴格保密。
六、招聘程序
(一)資格審查
按照報名資格條件,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按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職數不低于3:1的開考比例確定進入筆試環節人員名單。若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崗位,則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筆試(暫定9月21日前)
筆試重點測評應聘者的個人基本素質、專業知識以及業務技能水平,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筆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未達筆試合格線者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三)面試(暫定9月30日前)
面試重點測評應聘者的個人綜合素質、管理能力、業務水平以及應聘者與崗位、組織環境的匹配程度,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未達面試合格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達到筆試合格線的同一崗位應聘者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原則上按照應聘人數與招聘職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員(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面試)。若應聘者放棄面試的,則按達到合格線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若達到筆試合格線人數未達到面試開考比例的,則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面試當天放棄的,不再遞補,面試成績計為零分。
(四)體檢(暫定10月11日前)
根據應聘者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后,按照應聘人數與招聘職數1:1的比例組織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綜合考察環節;若應聘者放棄體檢或體檢結果不合格,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指定醫院進行一次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和復檢費用均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五)考察(背景調查)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背景調查),了解應聘者綜合素質和現實表現,并對應聘者學歷、履歷、任職資格、職位匹配度等情況,以及是否存在按法律規定不予聘用的其他問題進一步核實。考察(背景調查)不合格者,將予以淘汰,并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確定擬聘人選
根據應聘者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背景調查)情況等,研究確定擬聘人選。
(七)公示(暫定10月17日前)
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相關流程予以聘用;公示結果存在影響錄用的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結果反映存在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取消其應聘資格或解除相關協議。
(二)應聘者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且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三)招聘過程中,對資格審核未通過或未入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背景調查)等任一環節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審核或入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背景調查)等任一環節時,將以電話或微信等方式通知相關事項。
(四)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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