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平昌縣2025年面向全縣公安機關在職優秀警務輔助人員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規定,經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和政審考察等程序,現將4名擬聘用人員予以公示(人員名單見附件)。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30日)。
公示期間,干部群眾如發現上述擬聘用人員有違法違紀行為或其他不符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規定情形的,請實名向平昌縣紀委監委駐公安局紀檢監察組(電話:0827-6222008)反映或舉報,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以匿名信舉報或逾期舉報的不予受理。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該擬聘用人員的擬聘資格;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附件:平昌縣2025年面向公安機關在職優秀警務輔助人員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_20250425151425.pdf
平昌縣公安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