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5年攀枝花市東區事業單位秋季引才公告》規定,經研究,我區擬組織線下資格復審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需提供材料
(一)時間:2025年1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2025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地點:攀枝花市東區政務中心(學府廣場2號樓,萬達廣場對面、原政務服務中心)1樓25號人社樣表綜窗、26號人社潮汐綜窗。
2025年11月6日17:00前未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三)參加人員為在網絡報名并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考核;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資格。報考人員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工作貫穿考核招聘全過程,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
(四)資格復審人員需要提供的材料為:
1.《攀枝花市東區事業單位2025年秋季引才報名信息表》(附件2,請雙面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本人最高學歷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普通高等教育,2026屆畢業生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等資料;
4.符合崗位要求的院系開具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最高學歷就讀期間如獲得有院(系)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優秀畢業生;獲國家級獎學金;擔任班長及以上學生干部已滿一學年以上(含班級班長,班級團支部、黨支部書記,校、院系學生會〈團委、研究生會〉中層副職及以上)的請一并提供相關材料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考生需將以上材料復印件(A4,一份,黑白、彩色均可)按順序整理并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1-3項必須提供,4和5項不涉及可以不提供。
本次線下資格復審可以委托他人辦理。除以上提供的材料外,還需要出具委托人簽名的《委托書》及辦理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應有辦理人及委托人姓名、身份證號及委托事項,簽名處應為手寫并按手印,我局不接受委托辦理。
二、其他事宜
線下資格復審事宜不再另行通知,考核時間(預計在11月中下旬)、地點及方式將在攀西人才網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關注。
線下資格復審期間咨詢電話(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0812-3988715。
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0月31日
